芜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调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5-22 11:14信息来源: 芜湖市外事办阅读次数:编辑:黄道兵 字体:【  

为规范调研工作流程,提高调研工作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指由本办各科室负责和牵头组织的调研课题的实施程序、工作要求和成果利用规则。

第二条  科学确定调研课题。按照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群众的要求,以发展急需、领导关注的课题为重点,突出全局性、超前性、应用型课题,重视跟踪性、经验性研究,努力使调研成果直接有效地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每年初由综合科牵头搜集拟定重点调研课题计划草案,由分管领导组织论证衔接,由主要领导审核,确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计划。

第三条  坚持开放式调研。注重牵头组织,综合协调,借助外力与合力,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调研资源;注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第一手情况和社情民意;注重以新的理论成果指导对现实问题的分析研究,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围绕课题所需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搜集资料,搞好综合分析,把握事物本质。努力了解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把握相关国情、省情、市情以及动态趋势。精心设计调研步骤,根据课题需要采用先进有效的调研方法,提高调研质量。

第四条  实行调研课题负责制。由分管领导根据年度调研课题计划组织落实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目标要求。由承担课题的科室科长负责,根据课题要求明确课题组成员和课题负责人,可一人单独承担课题,也可采取一人为主、相互协作方式。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调研的整体运作。课题组成员按照分工,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情况调度、资料查询、报告撰写。本着鼓励研究思考、推陈出新、文责明确的原则,调研报告采取署名制,落款处明确课题组成员和签发领导姓名。

第五条  实行集体讨论制度。调研实施方案制定、调研报告起草提纲、调研报告最终成果,都要在一定范围集体讨论,集思广益,充分论证。广泛吸收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以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第六条  调研要突出时效性。对临时交办、内容单一的专项调研,应在领导交办后一至二周内完成;对综合性较强、涉及多个部门的调研,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对宏观性、理论性、综合性强的重大调研,应在二个月内完成。

第七条  规范调研报告的审修报送。调研报告起草后,由课题负责人统稿,科长修改,分管领导组织讨论、审修,由专人填写文稿处理签,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主要领导审定签发。课题组人员负责清稿、校对、核实、印发。

第八条  做好领导批示的处理反馈。主要领导对调研报告作出批示后,由起草调研报告的科室根据领导批示要求,送分管领导、转发有关科室阅处,调度对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搞好反馈。处理完毕后,连同调研报告、批示件、办理情况一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  各科室报送的重要调研文稿,由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需要编发的,确定发送范围,责成有关科室负责审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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