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22 15:08信息来源: 芜湖市外事办阅读次数: 字体:【  

2023年6月20日,芜湖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芜湖市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芜政〔2023〕6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所谓省域副中心城市,即与省会城市联系紧密,能够承接并放大先进发达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溢出效应”,在一些重要专业功能上协同配合省会城市,服务、辐射省内区域的大城市。2021年2月,《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提出要支持芜湖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2021年10月,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再次提出要支持芜湖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2023年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芜湖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皖政办秘〔2023〕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印发实施,这是安徽省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省域副中心城市,并出台专项政策支持。

为认真落实《若干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树立“副中心意识”,在全体市民中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更高预期和更大信心,推动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稳步增长,奋力实现“聚焦高质量、冲刺八千亿、建成副中心”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深入贯彻落实省《若干意见》要求。《若干意见》的发布实施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加快全省崛起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全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部署。《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芜湖市在全省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对外开放合作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须更好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增强带动沿江、辐射皖南的能力。当前,芜湖市为切实履行好省域副中心建设的主体责任,有必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具体举措。

(二)全力打造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省委、省政府赋予芜湖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定位,更加科学厘清了芜湖与省内兄弟地市的要求,更加有利于芜湖争取国家、省级资金和重大项目,进一步提升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改革开放空间布局中的战略地位;同时,对芜湖城市层级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出台《实施方案》,目的是在机制创新、改革试点、政策落实、项目落地、环境优化等方面建立清单,努力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创新创业、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活力等方面走在前列,在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合作中乘势而上、作出示范,真正成为安徽经济增长第二极和省域副中心城市,为全省实现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发展展现担当、作出贡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研究学习。《若干意见》正式印发实施后,3月16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解读了《若干意见》;

(二)起草初稿。根据市领导要求,市发改委在原表格化、清单化的措施方案基础上,第一时间组织了对照修改,形成了《实施方案》(初稿);

(三)多轮征求意见。于3月31日、4月10日、4月13日,3次征求了有关县市区、开发区及市有关单位意见;

(四)提交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公平性审查。4月11日、4月19日,分别提交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4月20日,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出具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五)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4月28日,《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六)听取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分别于4月27日、5月22日两次赴省发改委对接,根据省发改委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七)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6月9日,《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八)正式印发实施。6月20日,《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2027年,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8000亿元,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8%,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8%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3000家,集装箱吞吐量位居长三角沿江城市前列,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77%,实现进出口总额220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3000亿元。

2035年,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基本建成,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地区生产总值较2020年增加两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长三角中心区平均水平,综合创新能力稳居长三角前列,居民人均收入较2020年增加两倍,辐射带动能力显著提升,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全国前列。

五、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其中重点工作任务部分,细化提出具体工作任务33条。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紧紧攥住两个拳头。《实施方案》明确,发展制造业和现代物流是打造省域副中心的两个拳头,必须牢牢攥紧。一是整合优化各类创新平台支持举措,重点在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争创、十大新兴产业25个优势细分领域培育等方面聚焦发力、争取突破。通过推动技改、鼓励企业参与技术攻关、发展引进“链主”、龙头企业等措施打造高质量全链条产业发展模式。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数字经济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二是做强现代大物流。提升市域内部和对外交通能级,争取重点交通项目纳入上位规划,加快推进机场建设,全面打造市域主副中心半小时通行圈;完善物流枢纽体系,发展冷链、煤炭基地、集散中心、航空快递等专业物流。

(二)奋力打造四个中心。一是打造产业创新中心。通过集合发展要素、实施创新工程,提升城市创新能级。二是打造区域金融中心。通过做优做强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证券化、对接上级政府投资基金等举措,增强我市金融服务能力。三是打造区域文化旅游和消费中心。通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特色商业街建设、商业综合体提质升级等举措,激发夜间文旅消费活力,创建文旅消费品牌。四是打造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加快推进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建设多领域的专科医院集群,提升县域医疗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补齐医疗卫生短板。

(三)全面提升城市层级。一是加快建设教育高质量先行示范区,扎实推进智慧芜湖教育工程,放大“紫云英人才计划”品牌效应,努力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二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通过推动江北新区高质量发展,湾沚空港片区、高铁片区、开发区产城等片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推动南陵县、无为市试点创建等措施,带动城镇新增就业人口和常住人口。三是加强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四是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学习先发地区做法和经验,争取我市与长三角城市的一体化合作,通过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高标准建设、G60 科创走廊区域创新合作、芜湖国际邮件互换局设立等举措,构建对外开放合作新格局。

六、创新举措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创新之处可用“细”、“实”、“精”三个字概括。

(一)突出“细”。鉴于省《若干意见》是针对芜湖市出台的专项政策支持,相关内容均已涉及到具体项目、支持政策的表述。本次市《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与以往贯彻省级专项文件所不同,更加突出一个“细”字。更加侧重于围绕省《若干意见》相关任务,结合芜湖发展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就相关重点项目、重大事项能明确2025年、2027年、2035年等阶段性工作要求和成效的一律细化到位。

(二)强调“实”。市《实施方案》起草初衷就是要在全市范围内树立“副中心意识”,形成凝聚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的干事创业合力。作为推进省域副中心建设具体推进工作蓝本,更加突出一个“实”字。无论是量化指标设置、责任单位分工等方面,都坚持贴近发展实际、符合工作实际。

(三)坚持“精”。市《实施方案》所涉及相关规划、政策、平台、资金和项目的表述上不求“全”,而求“精”,仅表述与省域副中心建设关系最为紧密、事关芜湖当前和未来发展最为关键的事项。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这个“拳头”中涉及首位产业发展等方面表述,“现代化物流枢纽”这个“拳头”中涉及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专业物流枢纽等方面表述。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建立了副省长、市委书记单向前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宁波同志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在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推进落实,重要规划、政策、平台、资金和项目争取等方面均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二)明确保障,突出激励。在新兴产业培育专项资金安排、重大项目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企业融资需求保障等方面予以明确支持,并坚持将工作推进与干部考核相挂钩。

(三)强调创新,鼓励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建、标准地改革、创业担保贷款,以及企业在技术、能源、用工、物流、税费、融资等成本降低方面均有明确表述。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规划和法规科

解读人:胡晗彦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875259

电子邮箱:ghk3845605@163.com